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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推进强落实 智慧赋能促提升——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法警工作会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推进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司法警察辅助办案模块试用工作落地落细、见行见效,2月12日上午,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法警工作会,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司法警察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新彬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试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司法警察辅助办案模块的通知》精神,详细解读了模块试用的工作步骤、任务分工和具体要求,为后续规范开展司法警察辅助办案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和操作遵循。

传达完毕后,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孙杰围绕模块操作使用与各部门主任开展对接沟通,重点演示了司法警察辅助办案模块的核心操作流程、功能模块划分,详细讲解了模块在协助案件侦查、提押看管、警务保障等工作中的应用场景,直观呈现了模块在辅助法警办案中的实际应用效果。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立强就扎实开展模块试用工作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模块试用的重要意义。司法警察辅助办案模块的试用,是最高检立足高质效办案要求,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更是推动司法警察职能从传统保障向主动辅助转型的关键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把试用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试用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模块试用工作,严格按照试用要求,主动探索模块在本部门业务中的应用场景,及时记录试用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法警队要做好全程指导服务,确保模块试用全覆盖、无死角。三是注重成果转化,以试用促提升、以实践促优化。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模块试用与日常检察办案、警务保障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模块智能化优势,不断提升司法警察辅助办案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为沈丘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警务动能。

下一步,沈丘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高标准推进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司法警察辅助办案模块试用工作,切实把试用成效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实际能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警务保障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