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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要带头办案” 践行司法责任制新常态
时间:2019-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长要带头办案”
践行司法责任制新常态
2019年10月18日上午,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由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宫武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位某故意杀人罪一案,在周口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开庭审理。
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导致一死一伤的恶性刑事案件,案发地处村中通行要道,被害人均值古稀之年,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严重影响当地民众的生活秩序和安全感。
该案以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后,鉴于案情重大,为全面客观掌握案情,王宫武检察长对案发地点进行了现场勘查、实地走访,询问了被害人魏某、核实了证人王某、姜某证言,并对犯罪嫌疑人位某进行了讯问。
在审查起诉中,了解到因案件使被害人陷入生活困难窘境,王宫武检察长委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将司法救助款送到被害人魏某家中,使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极大抚慰了被害人心理创伤。
经细致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和全面梳理整体案情后,王宫武检察长认为该案犯罪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行为人主观恶性大,以故意伤害罪定性不准确,经提请检委会讨论并一致同意后,依法改变案件定性,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位某提起公诉。
庭审前王宫武检察长认真制作庭审预案、撰写公诉意见书和答辩提纲。庭审中,王宫武检察长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经过了3个小时的庭审举证质证和辩论后,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综合庭审的情况和被告人具体犯罪行为及在法庭上的悔过表现,发表了量刑建议。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检察长回归“检察官”角色,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办理疑难重大复杂案件,不仅是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要求“检察长要带头办案”的具体实践,也是周口市检察院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确保司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举措。此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有力提升了周口检察社会公信力,强化了对司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带动全体员额检察官更好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检察业务能力起到了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激发了周口检察干警在案件办理中秉承客观公正、追求公平正义的干事创业激情。